假離婚娶印傭 3當事人判刑假離婚娶印傭 3當事人判刑 中央社 – 2012年3月29日 下午1:52 (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)邱姓夫妻為讓一名邱姓21世紀房屋仲介印傭來台幫傭,涉嫌以假離婚後讓邱男娶邱女的假結婚方式,讓邱女以依親名義來台;台北地方法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3人判刑,全案可上訴。 根據台北找房子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,曾在邱姓夫妻家中幫傭的印籍邱姓女子返回印尼後,又表明想再來台幫傭,但當時政府禁止印尼籍勞工來台,邱姓夫妻決定先假離婚,後以酒店打工邱男娶邱女的「假結婚」方式,讓邱女以依親名義來台。 邱男與李姓妻子假離婚後至印尼與邱女假結婚,返台後持外交部驗證的結婚文件辦理登記;但戶政機關發小型辦公室現邱男在印尼結婚時,與李女的婚姻關係還在,於是撤銷他與邱女的結婚登記。 邱男隨後又託人向印尼申請更正延後結婚日期,才成功辦理結婚登記,邱女順利來室內裝潢台;不料,李女於民國95年間發現邱男與邱女假戲真作,還遭邱男家暴,因此提告,全案曝光。 邱男與邱女均辯稱當時是真結婚;法院審理認為,若兩人真心相愛土地買賣,邱男應會先辦妥與李女的離婚手續,不可能在戶政機關發現後,才又更正與邱女的結婚日期。 法院依邱女證詞,認為她第一次在台時與邱男無男女感情,邱男較酒店經紀不可能於邱女返印後,突然想跟她結婚並共同生活,因此認定3人確實「假離婚、假結婚」。 法院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判邱男6月徒刑,減為3月,得易科罰金酒店工作;李女被處拘役50日,減為25日,得易科罰金,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;邱女被處有期徒刑4月,減為2月,得易科罰金。法院認為李女是自首,已知悔悟,給予酒店工作緩刑2年,全案還可上訴。10103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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